標本采集后應盡快送至實驗室,若不能及時送檢,已采集的標本要按檢驗規定的貯存條件,如室溫、冷藏、冰浴、溫浴或防腐貯存,將標本直立置于穩定、干燥、 避光、密閉的環境中,避免振搖,以免標本滲漏或溶血影響檢測結果。血液標本采集后應及時分離血清或血漿,否則可發生紅細胞與血清之間成分的相互轉移,或紅 細胞中的某些酶分解待測物等,從而影響檢驗結果。中心已檢標本的保存條件和保存時間明細表請見附錄 1)一般標本為室溫(最好是22~25℃)放置;冷藏標本(對溫度依賴性分析物)應保持2~8℃直到溫度控制離心。32
2)采血管應管口(蓋管塞)向上,保持垂直立位放置。
3)采血管必須封口:管塞移去后會使血PH改變,影響結果,如可使PH、Ca2+增高,使ACP減低;封口可以減少污染、蒸發、噴濺和溢出等。 |